近日,南山坪乡组织全体政府干部职工以及新任村干部学习《南山坪乡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南山坪乡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了对村级村务、财务的管理,规范了支村两委班子的行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性举措。
制度中规定重大事项范围包括村集体报告事项范围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范围。其中,村集体报告事项范围包括重要突发事项、重要临时事项、重要事务决定、重要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重要资产处置6个方面共18项;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包含村党组织书记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本市连续2天以上(含2天)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乡内承包(负责)工程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等6个事项。同时制度还规定了严格的请示报告程序以及瞒报伪报的追责问责程序,瞒报伪报造成严重损失,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确保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会上确定由乡纪委书记专门督办制度的落实,定期入村了解情况,强化这一制度的全程指导和监督功能,对发生重大事项未请示报告的追究其领导责任。(通讯员 满益磊)
来源:慈利站
作者:满益磊
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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